◎退換貨政策僅限於台灣本島地區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猶豫期非試用期),但提醒您,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包含主商品、內外包裝文件、贈品等),若為部分商品退貨則針對您已使用或保留之商品應另以市價計價,否則將影響您退貨的權限。並請您務必詳閱本網頁最下方可能影響各類商品退貨權限之詳細說明。

【組合商品】若需辦理退貨,請依退換貨需知規定辦理,若為部分商品退貨則針對您已使用或保留之商品應另以市價計價,敬請注意。

◎退換貨須知

1. 商品到貨享七天猶豫期之權益(猶豫期非試用期),退貨商品必須全新未拆封且完整包裝(含商品、外盒、所有配件、贈品等)。

2. 為了保護雙方權益,拆封時請全程【錄影】,請您在開箱過程中務必全程錄影,以確保商品是否遺漏。

3. 寄錯、缺貨、瑕疵品等,請皆以【完整錄影檔】為依據(從外送箱未開封的完整狀態開始拍攝才是完整錄影檔),無影片佐證賣方有權不受理任何退款換貨。

4. 此為私人消耗性產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外袋ㄧ經拆封、食用,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

5. 若遇商品本身的瑕疵問題可享無條件退換貨服務、瑕疵問題請拍照存證並寄到客服信箱或撥打客服專線辦理。

6. 請您於猶豫期七日內聯絡客服專線直接辦理退貨,退貨運費將由大拙匠人食品為您負擔。(若退貨後商品未達免運標準,則原始訂單將加計公告運費)。

 6-1. 每張訂單僅提供乙次免費退貨服務,若於七日內需加退商品,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  

 6-2. 個人因素要求換貨請自行負擔來回運費(物流來回件運費$200),不接受店到店退換貨。

7. 退換貨包裝:請以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

8. 為維護您應有的權益,當收到商品時,別忘了請一一查看商品完整性(如外箱有破損,濕損,內容物不符,短少)狀況,請於送達簽收後當日24小時內來信或來電與我們聯繫,並將商品毀損狀況拍照並寄送客服信箱,我們會立即與您聯絡及處理。
 

◎商品缺貨/部份出貨說明

由於選用當季食材,產量不穩定,若無法即時出貨,待商品到貨,我們會依訂單順序出貨,並寄mail信件通知會員預計出貨日。

◎客服資訊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9:00~18:00 (國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

客服電話: +886 2 2396 7851

客服信箱: service.kungfood@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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